中華民國藥學生聯合會

Pharmaceutical Students' Association of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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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 Good Pharmacy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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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s for quality of pharmacy services

    標準是一項用來評定服務顧客是否達標的重要部分。國際藥學聯合會(The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Federation, FIP)199395日的東京會議上,正式採用優良藥事作業國際準則(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for Good Pharmacy Practice),並認為根據此準則制定的標準應該被國內藥事組織、政府及國際藥學組織所使用,作為全國性的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標準。

    19974月,此聲明的修改版本,得到第35屆的世界衛生組織舉行的製劑規格專家會議(WHO Expert Committee on Specifications for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的認可,並於19979月的FIP會議中受到批准.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準則(Good Pharmacy Practice guidelines)是以藥師提供的藥事照顧為基礎制定的,此準則建議國內標準應為: 促進健康、提供藥物及醫療設備、病患個人照護及從藥師的執業範疇中改善處方開立與藥物使用。FIP敦促藥事組織和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合適的標準或在此準則下從新檢視已建立的標準。

 

Introduction 

 

 

    此資料鼓勵國內藥事組織聚集社區和醫院藥局藥師的注意力於改善藥事服務的基本要素上,用以配合社會環境的變遷,假若需要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FIP(The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Federation)訂定所需達到的最低規範來要求所有會員國,這是一種不合適的方式,因為各國藥事服務實施的情況存在很大的差異,故各國藥學組織應是訂定標準及時間表的不二人選。

 The requirement of good pharmacy practice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要求藥師把病人的福利放在首位.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要求藥事活動的核心應為提供藥物及有品質保證的健康產品,給予病患適當的藥物資訊及建議,監控藥物效用。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要求藥師致力推廣合理及合乎經濟效益的處方與藥物的恰當使用.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要求藥事服務的目標要與病患有相關性,而且明確闡明定義及有效傳遞訊息給參與的人。

為了達到上述要求,必需包含以下條件:

.雖然經濟因素也是重要考量,但專業技能是實行藥事服務時的主要哲學。

.藥師應要決定何者為適宜使用的藥物,另外,應該建立對於有害狀況、用藥錯誤、藥物品質缺陷及偽造藥物回報所需要的系統,這些回報中包含病患本身或是醫療專業人員提供的藥物使用資訊,可能是直接或間接透過藥師提供。

.藥師和其他醫療專業人員,特別是醫師,應該在所有關於藥物治療的事件上,建立互信、互助的夥伴關係。

.藥師之間的關係應該是共同努力改善藥事服務,而非惡性競爭。

.實際上,藥事組織、藥事團體及藥事管理人,應該共同分擔藥事服務品質的定義、評估及改進的責任。

.藥師應要注意每位病患重要的醫療及藥物資訊,倘若病患選擇同一藥局的藥事服務或病患用藥資料是可取得時,那將會使上述工作變得更加容易。

.藥師需要擁有獨立、綜合、客觀與時下藥物的最新治療方法和使用資訊

.在藥師的職業生涯中,藥師需要承擔維持、評估個人競爭力及與時俱進的責任。

.專業領域的藥學教育課程,應該要能應付目前及未來所需的藥事專業技能。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的國家標準應該明確並受所有藥事執業者遵循。

Applying good pharmacy practice

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包含以下四大類的活動:

.關於促進健康,避免患病及達到健康目標的活動。

.關於提供,使用及服用藥物或是其他有關治療方面所需藥物或物品的活動 (這些活動可在藥局,機構或居家照護場所進行)

.關於建議的和自我照護(self-care)的合適地點,提供藥物或其他治療方法於因為疾病而需要病患自我治療(self-treatment)的活動。

.關於影響處方開立及藥物使用的活動。

除了上述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還包含下列幾項:

.建立和其他醫療專業社群的合作,並促進社會大眾的健康,包含降低藥物的誤用及濫用。

.專業評估藥物和其他與健康照護有關聯的推廣工具。

 .傳播已評估的藥物及眾多健康照護的資訊。

 .參與臨床試驗的所有階段。

 Achieving good pharmacy practice

  明確的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標準只可在全國性組織的基礎理念下被制定。

  此準則被推薦為一套專業目標,目的為促進藥局顧客及病患利益。為了推動此計畫,將有賴於各國全國性藥事組織。欲達到包含此優良藥事作業規範(Good Pharmacy Practice)準則的標準,是需要大量的時間及努力,身為醫療專業人員的藥師們有責任立刻推動此計畫的進行。

 對外副理事長 韋家韻
CP 部員  謝昆廷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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